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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梅乙”,即艾滋病、梅毒、乙肝三种疾病的简称,其母婴传播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两代人的幸福安康。随着全球公共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标,更是医疗行业践行守护生命使命的重要举措。今天,我们结合相关政策与医学常识,全面解读“艾梅乙”母婴阻断知识,愿每一位孕妈都能科学孕育,每一个新生命都能平安降临。
一、认识“艾梅乙”:三种可防可控的传染病
艾滋病、梅毒、乙肝均为可通过母婴传播的传染病,但其传播途径、危害及干预方式各有不同,明确认知是预防阻断的第一步。
(一)艾滋病:摧毁免疫的“隐形杀手”
艾滋病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引起,1981年在美国首次被发现报道,1983年明确其致病病毒,是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HIV侵入人体后,会逐步破坏免疫系统,使感染者丧失对各类疾病的抵抗能力,最终因机会性感染、肿瘤等并发症死亡。
其主要传播途径有三种:
1.性传播:包括阴道性交、同性或异性肛交、口交等无保护性行为,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2.血液传播:输入被HIV污染的血液及血制品、使用未彻底消毒的侵入性器械、静脉吸毒者共用针具等,均存在极高感染风险;
3.母婴传播:感染HIV的孕妇,可通过妊娠(胎盘传播)、分娩(胎儿接触母体血液及分泌物)、哺乳(乳汁含病毒)三种方式传染给婴幼儿,未干预情况下传播率约50%,其中混合喂养感染风险更高,约30-50%的感染儿童通过母乳喂养感染。
(二)梅毒:累及多脏器的“慢性隐患”
梅毒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是一种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可侵犯人体多系统、多脏器,严重时危及生命,但及早发现并规范治疗可完全治愈。梅毒病程复杂,早期可表现为硬下疳、皮疹等症状,若未及时治疗发展到晚期,会侵犯心血管、神经等多个系统,造成不可逆损害,同时存在隐性感染情况,患者无明显症状但仍具有传染性。
其主要传播途径有四种:
1.直接性接触传播:约90-95%的患者通过此类方式感染;
2.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梅毒患者使用过的内衣、毛巾、浴巾、便器等,若用具沾染患者破损处排出的梅毒螺旋体,可能导致感染;
3.宫内感染:未接受治疗的梅毒孕妇,体内螺旋体可通过血液循环进入胎儿体内,导致胎儿感染先天梅毒,还可能引发胎儿流产、早产;
4.血源性传播:潜伏梅毒患者提供的血液中可能含螺旋体,输入后会导致受血者感染,且此类感染者不出现一期梅毒症状,直接表现为二期梅毒症状。
(三)乙肝:高发且易慢性化的“肝脏威胁”
乙肝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引起,以肝脏炎性病变为主,可累及多器官,长期慢性感染可能导致肝硬化、肝癌等严重后果。我国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约1.4亿人,其中85%通过母婴传播感染,母婴垂直传播是我国乙肝高发的主要原因,同时存在少数父婴传播情况。
其主要传播途径有五种:
1.母婴垂直传播:乙肝高发的核心原因,感染HBV的孕妇可通过分娩、产后密切接触等方式传染给新生儿;
2.血液和血制品传播:输入被HBV污染的血液、血制品,或通过血液透析、肾透析等医疗操作感染;
3.医源性传染:使用被HBV污染的医疗器械(手术刀、牙钻、内窥镜等),可能导致交叉感染;
4.家庭内密切接触:性接触、共用牙刷、毛巾、碗筷等,乙肝病毒可通过破损黏膜进入密切接触者体内;
5.公共场所接触:理发店、美容店等场所的浴池、剃须刀等若被污染,可能成为传播媒介。
二、科学阻断:“艾梅乙”母婴传播可防可控
尽管“艾梅乙”存在母婴传播风险,但通过规范的孕前、孕期、产后干预措施,可显著降低甚至杜绝传播风险,为母婴健康筑牢防线。
(一)艾滋病母婴阻断:全程干预,降低风险至可控范围
艾滋病母婴传播风险主要集中在妊娠、分娩、哺乳三个阶段,未干预情况下传播率约50%,但通过规范治疗和干预,可将传播风险降至极低水平。核心阻断措施如下:
1.孕前干预:育龄妇女应主动了解HIV防治知识,避免高危行为,有高危暴露史者及时进行检测;吸毒妇女需戒除毒瘾,避免共用注射器。
2.孕期干预:孕妇需在孕12周前主动配合医生,完成艾滋病咨询检测与筛查;已感染HIV的孕妇,需在孕期规范服用抗HIV药物,定期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检测(孕早、中、晚期各1次,孕晚期建议34-36周检测),同时改善营养,预防贫血和孕产后出血,减少不必要的输血。
3.分娩干预:感染HIV的孕妇需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由医生根据病情选择适宜分娩方式,减少胎儿接触母体血液及分泌物的机会。
4.产后干预:分娩后严格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提倡人工喂养;新生儿需及时服用抗HIV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并纳入高危管理随访。
(二)梅毒母婴阻断:早发现、早治疗,阻断成功率极高
梅毒母婴传播风险主要发生在妊娠期,未干预情况下传播率为50%-80%,但通过“早检测、早治疗、规范随访”的三阶策略,可实现有效阻断,青霉素是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对母婴均安全。核心阻断措施如下:
1.孕前干预:育龄妇女计划怀孕前,需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若发现感染,应暂缓怀孕,立即进行规范驱梅治疗,同时动员配偶检测,在医生指导下制定怀孕计划。
2.孕期干预:孕妈妈确诊梅毒感染后,需立即启动规范青霉素治疗,避免危险性行为,动员配偶检测;治疗期间若中断治疗超过1周(苄星青霉素)或遗漏治疗超过1日(其他替代药物),需重新计算疗程;分娩前需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为新生儿诊治提供依据。
3.分娩干预:与医生充分沟通,选择适宜分娩方式并住院分娩,妊娠合并梅毒并非剖宫产指征,分娩方式需根据产科情况决定。
4.产后干预: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需立即接受苄星青霉素预防性治疗(5万单位/千克体重,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并在3、6、9、12、15、18月龄定期进行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确诊先天梅毒。
(三)乙肝母婴阻断:规范接种,阻断成功率超99%
乙肝母婴传播风险主要发生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通过规范干预,母婴阻断成功率可达99%以上,核心在于“新生儿及时接种免疫制剂+孕妇针对性抗病毒治疗”。核心阻断措施如下:
1.孕前干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育龄妇女,需提前进行肝功能、HBV DNA检测,由医生评估肝脏状况,肝功能异常者需暂缓怀孕,待恢复稳定3个月后再考虑,必要时进行抗病毒治疗。
2.孕期干预:乙肝感染孕产妇需定期检测肝功能,有条件者检测HBV DNA,若HBeAg阳性或HBV DNA水平>2×105IU/ml,需遵医嘱服用抗病毒药物;孕期保持低盐低脂清淡饮食,定期复查肝功能。
3.分娩干预:无需刻意选择剖宫产,由医生根据产科情况决定分娩方式,重点减少新生儿接触母体血液及分泌物的机会。
4.产后干预:乙肝妈妈所生新生儿,需在出生后12小时内(越快越好),同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首剂乙肝疫苗,随后按0、1、6月龄程序完成全程乙肝疫苗接种;新生儿完成最后一剂疫苗接种后1-2个月,需及时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明确干预效果。
三、温馨提示:这些细节,筑牢母婴健康防线
(一)艾滋病相关提示
1.孕妈妈确诊HIV感染后,需立即启动抗病毒治疗,切勿擅自停药,并动员配偶进行HIV检测,明确感染状态。
2.抗HIV药物需严格遵医嘱服用,用药期间每3个月进行1次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相关检测,确保治疗效果。
3.新生儿人工喂养期间,需注意奶粉冲调卫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监测生长发育情况。
(二)梅毒相关提示
1.梅毒治疗后需定期随访,每月进行1次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观察滴度变化;若3-6个月内滴度未下降4倍(2个稀释度)、滴度上升4倍(2个稀释度),或检测结果由阴转阳,需立即重新启动1个疗程治疗。
2.梅毒感染产妇,若乳头无皲裂、无乳腺炎,可进行母乳喂养;若分娩前未接受规范治疗,需暂缓直接母乳喂养,可将母乳煮沸消毒后喂养,同时尽快完成规范治疗。
3.孕期接受规范治疗且效果良好者,排除胎儿感染后,可正常母乳喂养。
(三)乙肝相关提示
1.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可正常进行母乳喂养,且在完成预防接种前即可母乳喂养,无需过度担心。
2.乙肝妈妈需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与新生儿共用牙刷、毛巾等个人物品,减少密切接触中的感染风险。
3.新生儿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需及时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测,明确是否产生有效抗体,若未产生足够抗体,需遵医嘱进行加强接种。
四、惠民政策:国家护航,助力科学孕育
为切实降低“艾梅乙”母婴传播率,保障母婴健康,国家及地方出台多项惠民政策,为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全方位支持,所有政策均坚持“免费咨询、免费筛查、规范干预”的原则,具体如下:
1.免费筛查与咨询:国家为所有孕产妇提供1次免费的艾滋病、梅毒、乙肝咨询及筛查服务;我市范围内,HIV、梅毒感染孕妈妈每孕次可在提供围产保健的机构,免费进行1次“三病”检测。
2.艾滋病相关补助:为艾滋病阳性孕产妇提供免费的孕产期抗病毒治疗、相关检查,以及一定金额的住院分娩补助和婴儿奶粉补助;为其新生儿提供免费的预防性治疗及全程随访服务。
3.梅毒相关补助:为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费的相关检查、治疗及随访服务;其新生儿自出生起,可在3、6、9、12、15、18月龄免费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4.乙肝相关补助: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助力母婴阻断。
五、结语
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的责任,更是每一个家庭的期盼。“艾梅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认知不足与忽视干预——主动咨询、免费检测、科学孕育、规律服药,就能有效阻断母婴传播,让每一位孕妈都能安心待产,每一个新生命都能在无“艾”、无“梅”、无“肝”扰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我院将持续践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严格落实“艾梅乙”母婴阻断各项措施,为孕产妇提供全程规范的医疗服务,与全社会携手,共筑母婴健康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