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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二医院灭蟑灭鼠采购公告
日期:2017-08-07 来源:龙岩市第二医院 编辑:黄哲明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组织灭蟑灭鼠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公司参与,请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材料送至预防保健科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特此公告。

一、推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年限

预算单价(元)

1

灭蟑灭鼠

1

30000

二、资质要求

公司资质要求:具有相关消杀服务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协会颁发的资质证明及其他荣誉证书,提供近1年从事过医院或其它公立单位服务的案例。

三、服务要求

1、消杀范围(新院区):病房大楼、门诊医技楼、设备房、高(低)压配电室、地库、外围环境、阴沟、污水处理处等。

2、灭鼠标准:

⑴、15平方米标准面积布放20X20cm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面积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⑵、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3、灭蟑标准:

⑴、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面积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间大蟑不超过5只、小蟑不超过10只。

⑵、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间不超过4只。

⑶、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3、灭蟑灭鼠效果超过1/3科室测评不满意,院方则扣当季度服务费50%;在施工服务第二个月起,若出现老鼠啃咬设备现象,每超过一起的,院方则每次扣当季度服务费10%;合同付款按季度付。

4、服务商确保所用药品符合安全要求,如对人、食品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

5、服务商应切实落实相关虫害防治建议,必须在合同执行一个月后将防治范围内的虫害密度控制在爱卫会规定的要求范围内,如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经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院方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因防治范围内的虫害控制不合格而使院方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处罚的,由服务商承担。

四、公示时间:201787日至2017813日,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7-33992680597-3399633

龙岩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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