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第二医院引进优秀医学毕业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1-22 来源:龙岩市第二医院

 

为加强二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二院健康有序地发展。现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文件精神,医院决定引进一批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来院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二)除享受我院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 5 年内,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 2000 元、 3000 元、 4000 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 20 万元、 30 万元、 40 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引进 5 年后,对具有正常履职能力,并愿意继续留在龙岩服务 10 年以上的,在龙岩购买(建设)首套房的引进国家级、省级、市级医疗卫生人才再给予 80 万, 50 万, 30 万元购房补贴

   (四)符合享受龙岩市引进人才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的,由市卫计委协助申报。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带教能力和工作组织能力。

(二)“ 985 ”、“ 211 ”医学院校和其他全国医学院校百强排名前 20 位高校毕业的医学类学士及以上的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未在龙岩市区域内工作过,且从事医生工作的优秀毕业生)。

(三)福建医科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愿意在我院 新生儿科、儿科、妇科、产科、超声影像 等重点专科工作的,可享受引才政策待遇。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5 年。

三、引进流程

按照《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 )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16 12 25 日,逾期不收 简历

( ) 报名流程:

1 、填写报名表。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 ( 附件 2) 填写完整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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