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6日,龙岩市第二医院组织召开了龙岩市第二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海滨防辐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闽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3名,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会前与会专家与部门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项目竣工环保设施检查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龙岩市第二医院现有放疗科、核医学科、放射科、CT/MR室等科室使用放射性医疗设备。本次验收的内容具体包括:
(1)核医学科,购置一台SPECT/CT设备,使用核素18F 、131I和99mTc用于器官的SPECT显像,125I用于放免检测,131I用于甲癌治疗,均于2014年9月通过福建省环保厅审批(闽环辐射【2014】30号)。
(2)放疗科和放射科,2台直线加速器、1台DSA、 9台X光机,于2014年9月通过福建省环保厅审批(闽环辐射【2014】31号)。
(3)老院1台 192Ir后装治疗机,新院1台DSA、手术室1台小C臂机,于2017年8月通过福建省环保厅审批(闽环辐射【2017】41号)。
(4)放射科,1台体外碎石机、2台双平板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双板拍片机)、3台平板式移动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1台全数字化乳腺X线机、1台全身型数字化双能X线骨密度仪;在骨科使用1台移动式双向荧光成像系统(手术室);在肿瘤放疗科使用1台电子计算机放疗模拟定位系统(旧院),于2017年11月完成备案。
(5)核医学科,1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CT),于2018年4月完成备案。
(6)CT/MR室,螺旋2台CT(一台老院、一台新院),于2014年2月完成备案。
二、 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阶段拟在旧址安装2台加速器,实际仅安装1台加速器;
(2)环评阶段拟在新院建2台胃肠机,实际建设新院1台,老院1台;
(3)环评阶段拟安装1台乳腺钼靶机,现状不再运行,已淘汰;
(4)环评阶段2台床边X光机,现状不再运行,已淘汰。
(5)环评阶段2台双平板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双板),实际仅安装1台;
(6)环评阶段拟安装2台双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实际安装3台;
(7)老院有一台X线拍片机,未环评。
(8)直线加速机房、后装机房、DSA机房、SPECT/CT机房以及其它X光机的辐射措施与环评阶段相同。
工程建设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 环保执行情况
龙岩市第二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遵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医院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医院使用的辐射设备及放射源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福建省环保厅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龙岩市第二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中所确定的辐射防护和安全措施已基本落实。
四、 验收监测结果
(1)该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除个别点位外,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剂量率均在本底波动范围内,所有点位均符合验收监测标准,表明该项目机房的屏蔽能力符合防护要求。
(2)现场检查结果表明,工作场所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机房出入口设置了安全和防护设施与工作状态指示灯。辐射工作场所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基本完善。
(3)医院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已制定,辐射防护管理工作规范,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相关档案资料齐备,相关法规要求均落实。
(4)医院辐射工作人员90名,均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5)配备了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
(6)制订了比较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7)医院辐射工作人员所受的最高年剂量为0.59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年剂量约束值和省厅批复的要求(职业工作人员5mSv/a)。
(8)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致甲癌病房的公众年受照剂量忽略不计,其余场所的公众年受照剂量为0.0017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年剂量约束值要求。
五、 验收结论
本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合格、措施有效,验收调查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同意龙岩市第二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 后续要求
(1)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和辐射工作相关人员辐射防护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上墙。
(2)加强后装机废源管理及放射性药品使用台账管理。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