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在院内外公开竞聘宣传科工作人员,现将竞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宣传科工作人员1名
二、竞聘范围:
本次竞聘面向院内外单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三、竞聘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摄影技术、网络及新媒体应用及对外协调及组织能力。
4、善于沟通,积极向上,团结同事、有协作、团队精神。
5、身体健康。
㈡资格条件
1、本院竞聘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函授、远程教育);
(3)专业:不限
2、院外人员竞聘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新闻(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文秘、中文教育、广告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
(4)在企业(500名及以上员工的单位)、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工作1年及以上。
四、竞聘办法
1、自愿报名。
2、开考比例。符合岗位竞聘职位的报名人数达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
3、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止(正常上班时间)。凡符合条件者可携带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及材料到人事科报名。
4、资格审核:人事科对报名人员审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
5、写作、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法:
分写作、综合面试。写作、面试各按100分计算,写作占40%,面试占60%。
1、写作,主要为给一定素材进行写作。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写作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公布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在我院公示栏进行公布。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80分。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写作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考试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和考察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
七、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结合职位要求,综合考虑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院班子审批。
2.公示。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公示栏上进行7天公示。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综合考虑写作、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八、管理办法
1、参加宣传科工作人员岗位竞聘的,本单位护理人员、医技药人员对已取得中高级资格或已聘在中高级岗位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中高级竞聘或原有中高级岗位聘任,并办理转岗手续。
2、试用期考核:聘任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系本院参加竞聘的则回原岗位工作。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院纪检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院纪检监督电话:3399186
龙岩市第二医院
2017年6月6日